臺南市政府為擴大推動陽光電城計畫,積極推動陽光公舍、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色廠房等再生能源項目,特辦理本次優良廠商甄選,盼提供優良廠商名單,以利公私部門快速找到適合之光電業者協助進行太陽光電設置,以加速本市再生能源推動及設置進度,同時確保光電案場之施工品質。
提供優良廠商名單,以利公私部門快速找到適合之光電業者協助進行太陽光電設置,以加速本市再生能源推動及設置進度,同時確保光電案場之施工品質。
臺南市所轄 37 個行政區內,依法規定可設置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或地面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之區域。